《雪蟲》小說家的職志,便是說個好故事【scorp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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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_column_inner][/vc_row_inner][vc_column_text]小說家的職志,便是說個好故事。以這個角度來看,堂場瞬一的《雪蟲》這本書,說了一個很好聽的故事。

警察辦案這樣的主軸,在偵探小說的近代史中,算是正統。因為現代社會,事實上不允許私人復仇,國家機構成了刑事訴追的唯一權力。因此如果牽涉到刑案(偵探小說最多的殺人案),古典推理小說中的神探出現,就顯得不合時宜。但,以警察為背景的小說有一個先天不宜的點,那便是警察畢竟是真實的存在,且是制度性的存在,自然侷限了小說家最愛的天馬行空,因此,警察辦案的偵探小說,要能寫得好看,著實不容易。

堂場瞬一的這本《雪蟲》,是以刑警鳴澤了辦案為背景,更特別的是:鳴澤了一家三代,從祖父、父親到他本人,都是刑警,算得上一脈相承。鳴澤了和祖父感情好,和父親則相當不合。建構了這樣的家庭背景,就讓讀者在看偵探小說的時候,有了除了追尋兇手以外的樂趣。此外,凶殺案的目擊證人之一是初戀情人的設定,也給了讀者額外的感情調劑。

作者掌握創作小說的技巧非常的好,無庸置疑。但作者尚未使出殺手鐧。跟隨著鳴澤了辦案的腳步,會一步一步的回溯到五十年前⋯⋯甚至追回到鳴澤了一家三代的警察辦案生涯。冤案在人類刑事辦案上,所在多有,未曾消失。但隨著現代化的腳步,越來越少是一種趨勢,因此鳴澤了追回到了五十年前可能的一場冤案,才能一窺五十年後發生的兇殺案之全貌。(話說,怎麼台灣在現代,還是有層出不窮的冤案呢?台灣警察辦案態度真該檢討。)

小說本身好看自不待說明,關於鳴澤了對待新進警察的態度,也很適切地說明了日本人的性格。他對於新進警察的領帶髒汙,可以說是嗤之以鼻(在台灣,別說領帶,第一線辦案的警察根本不會穿正式服裝吧!我經常搞不清楚刑警和流氓的分別。)而隨著故事慢慢進展,那新進警察連皮鞋都換新了,鳴澤了心裡想:他終於慢慢像個警察了!服裝儀容事實上是給他人的第一印象,也是自己對自己本身職業的尊重。如果連這一點都不能做到,難以想像在做其他的事情時,會是怎麼樣的態度。

這不僅僅是警察這一個職業,我認為這是日本人”職人”態度的展現。和台灣總是屌兒啷噹的態度,有極大根本性的差異。[/vc_column_text][/vc_column][/vc_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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