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欲》特別企劃★簡單易懂傳直銷】Chapter.3:利用被動收入來創造財富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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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lustration by chocolate

我們在上一章裡提到許多人之所以加入傳直銷,無非是相信了能夠「利用被動收入來創造財富」這個說法。那麼寫得斗大的「被動收入、創造財富、實現財務自由」的標語,實際上又是怎麼樣的呢?在《熱欲》裡,想要賺錢而加入了木村國際商事的人們,為什麼都沒得到想像中的財富呢?藉由傳直銷得到的收入真的有那麼多嗎?這次我將以以中華民國公平交易委員會所提供的資料當作參考,來跟大家聊聊這些問題。

說好的創造財富呢?

第一章裡提到,直銷的優點在於「省略中間通路和店面的成本,因此有能力將商品或服務以更貼近製造成本的價格提供給消費者」。而傳銷比起店面,則更常使用「人」(傳銷商)這個媒介和消費者搭起消費行為的橋樑。因此,目前為止我們可以簡單推論出,採用傳直銷這個組合來銷售給消費者的「商品最終售價」,是由「商品本身製作成本」、「公司獲益」、「傳銷商獎金」三個部份所組合。

以故事中的木村國際商事為例,他們初期銷售的是黃金、珠寶等物品(至於木村國際商事後期所販賣的東西不管在台灣還是在日本都是違法的,相關詳細的內容我之後將另開新章說明),而成功銷售後的獎金再依公司相關規定發放給相關傳銷商。當然,傳銷商就是靠這個獎金來創造所謂的「被動收入」,以及傳直銷不時宣傳的「累積財富」和「財務自由」。

在二〇一五年七月行政院公平交易委會員所提出的民國一〇三年傳直銷產業調查報告中提到,傳銷業平均佣金支付比率為約 35%,也就是當一個售價 100 元的商品銷售成功時,當中的 35 元即是支付給相關傳銷商的獎金。

聽起來不低對吧?

再來,報告中也提到在台灣的傳銷商們一年所能領到的平均佣金卻不到 3 萬 5 千元,逾八成的傳銷商一年平均佣金不到 5 萬元,然後一年能領到 30 萬以上的也只有佔所有傳銷商的 0.5%。

唔……跟說好的創造財富怎麼好像有點落差呢?

落差就出在第一章所提到的「組織」,依照各公司的規定不同單一銷售成功時的銷售獎金,會再依「不同比例」分配給相關上下線,所以照售價的 35% 獎金額度其實並不是由一個人獨得,而是要分給數個、甚至是數十個傳銷商。所以如果就算你成功銷售了 100 元的營業額,但是你實際上能拿到的獎金卻是遠低於 35 元的。

也許你會問,那我多作很多營業額不就可以得到很多獎金了嗎?當然,成功銷售愈多當然會得到愈多獎金。但是你還記得之前一直提到的「被動收入」嗎?如果你非常勤奮、努力地銷售來得到相當數目的獎金,或許真的能創造財富,但是冷靜想一想,那其實根本不是被動收入對吧?你明明就付出了很多勞力啊!!說好的用被動收入來創造財富咧!?

所以利用被動收入來創造財富的說法是騙人的嗎?

其實也不能說這是完全是騙人的,在傳直銷中能夠用被動收入來創造財富的只有一種情形,那就是你有很多很多可以銷售成功的下線。只要他們拼命銷售、成功銷售,你就可以從他們銷售成功的獎金中得到你可以抽成的那一部份。或許單一案件所能拿到的錢不多,但是只要有很多很多下線能完成很多很多的成功銷售案件,那總是可以積砂成塔來累積可觀的收入。所以只要你能成為擁有許多下線的上線,你就能夠靠著被動收入來累積你的財富。

至今,你開始不難了解為什麼傳直銷為什麼要一直拉人入會,因為只靠自已一個人努力銷售,銷售成功獎金會在被重重稀釋下,導致你實際所能拿到的錢少得可憐,想要得到大量獎金的方法——就是作出很多下線來幫你銷售。

可是,抱持著相同想法的人進入組織之後,當然也不會在致力於銷售商品上,同樣也會努力創造更多下線……到了後來,採取「提供你一個賺錢機會」說法的人,就會比說「我們商品很棒很優秀」的傳銷商還多上非常多。

在解釋了為什麼傳直銷要一直拉人的理由之後,下一章我們就來更深入談談在故事中,鳴澤了所說的「被拉入會卻沒拿到分紅的人算是被害人,但當他們拉別人入會卻反而成了加害人」所指為何吧!下次見!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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